宝丰县商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 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 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 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 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 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县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督导全县商务领域监管执法 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县药 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 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 业标准,协调推进全县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县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县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 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 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 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 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省、 市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 策;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 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 头负责全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县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 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县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县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 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 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 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 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负责外地驻宝经贸机 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宝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 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 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杈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县多双 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负责全县国家级、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四)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落实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 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五)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有关手续的申报和相关监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网站管理、新闻宣传、舆情动态、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
2.市场体系建设股: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进行监管。
3.市场秩序股:拟订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大案要案;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4.商贸服务管理股: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5.对外贸易股:拟订全县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依法审核、申报两用物项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商务系统信访稳定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实行进行审批或备案管理。
6.对外开放股: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综合量化考评;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工作;承担中共宝丰县委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电子商务和物流业发展股: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落实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拟订全县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和园区发展,促进相关重点平台建设;联系、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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