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0-0000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奖补办法》政策解读

为全面推进宝丰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遵循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开发利用节约集约”的原则,根据《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明电〔2019〕1号)《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丰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2019〕9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以下资金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四个方面:奖补对象和原则、奖补范围和标准、奖补流程以及保障措施明确了项目资金奖补的操作方法。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