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宝丰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宝丰迎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8日        

 

 

 

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宝丰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市自2021年启动争创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以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10月,经省级初审,我市被省推荐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评选。经中央依法治国办委托的第三方组织专家书面评审,今年3月,我市成功入围全国第二轮评估的示范候选地区名单中央依法治国办委托第三方进行的人民满意度测评计划在4月底前完成实地评估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拟于5月底前完成。为进一步助力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扎实做好迎检工作,根据《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坚持市、县、乡三级同创,紧盯实地评估、测评指标,准确把握测评方法,进一步对标对表,全力配合我市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全面提升创建水平,以优异成绩确保创建成功,为推进法治鹰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时间安排

迎检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实地评估测评验收结束。

三、主要任务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有关要求,迎接实地评估测评的主要任务包括:实地核验、实地核查、案卷评查、随机抽考、座谈访谈、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三级指标和相应测评方法,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实地核验

实地核验主要通过走访、查看、座谈、询问等方式,对三级指标要求提供的网络检索、材料查证、具体案例、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实地验证。凡涉及实地核验的三级指标,必须做到:上传上报材料内容、数据与实地核验材料内容、数据一致;主要领导、有关领导、部门业务科室、窗口岗位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等要熟悉掌握上传上报有关材料内容;上传上报材料、具体案例等涉及行政相对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要确保相关人员回答问题符合指标要求,联系方式畅通。

(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主要是通过随访、抽查、座谈、问卷等方式,对三级指标要求落实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开展相关工作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凡涉及实地核查的三级指标,必须做到:相关文件及佐证材料完备,归档整理规范;开展相关工作经验、做法、成效等资料系统完整;主要领导、有关领导、业务科室、窗口岗位及相关单位人员要熟悉掌握该指标相关内容;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商户等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做好迎检相关工作。

(三)案卷评查

案卷评查主要是通过案卷评查规定程序,对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法制审核案卷(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性文件、合同等)采取随机抽查、评查、询问(包括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客观评价。凡涉及案卷评查的三级指标,必须做到:案卷内容不缺项、不漏项,合法合规,案卷目录与案卷内容相符;涉及案卷评查部门的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要全面做好评查准备工作;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行政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四)随机抽考

随机抽考主要是通过现场测试方式,对三级指标要求相关人员(重点对象:行政执法部门近两年新提拔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初任公务员)应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进行随机抽考。题型包括填空、选择、判断、简答、论述等。凡涉及随机抽考的三级指标,必须做到:整理准备近两年新提拔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初任公务员基本情况名单;组织相关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应掌握的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做好应考准备。

(五)座谈访谈

座谈访谈主要是通过提问、询问等方式,对三级指标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面对面提问或询问。座谈访谈主要对象: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部门业务股室长、行政执法人员、窗口人员、有关行政相对人等。凡涉及座谈访谈的三级指标,必须做到:按照指标内容认真准备座谈访谈提纲;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座谈访谈对象开展相关培训,熟练掌握相关内容,回答问题要抓住重点、层次分明、突出成效。

以上五项实地评估测评指标凡涉及网络检索、材料查证的,其内容、数据要确保与网络检索、材料查证保持一致。

(六)满意度调查

满意度调查主要由第三方调查机构通过电话询问、暗访等方式,对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治安环境等情况进行调查评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围绕各自管辖区域(乡镇、社区、行政服务大厅等),监管、服务领域(企业、商户、服务窗口等)配合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部署迎检工作。要做到统一指挥、统一步调,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迎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把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谋划、亲自推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共同做好迎检工作。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示范创建宣传工作统一部署,组织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精准化的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示范创建活动,营造“我知晓、我支持、我参与、我满意”的浓厚宣传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事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全县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在本地、本系统全面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任务清单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检工作任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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