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宝丰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按照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在全市率先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印发《中共宝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议事规程,调整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强化专项督查。整合司法局和政府法制办职责,将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力量。

(二)统筹谋划,积极部署。制定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宝丰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对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进行了表彰,邀请省司法厅相关领导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培训,形成创建合力。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6次,对《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次,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单位、乡镇执法人员1000余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邀请市司法局业务专家进行集中授课。积极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召开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验交流会,进行汇报交流。

二、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了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于重大决策,坚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在决策前坚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咨询论证,并由政府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查,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等滥用权力现象,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作用,坚持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研究议题、政府合同协议、涉法性事务决定前均交法制机构审查,2019年共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书29份,意见建议145条,政府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1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2019年审核一般性文件142份,报告15份,用印78份,批复14份,请示23份,对1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对43份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对15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保留规范性文件105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9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4件,修改规范性文件13件,保障了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了《宝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邀请市司法局多名业务专家对全县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组织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申请考试。组织全县28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服务型行政执法经验交流活动,对随机抽取的10个单位15本执法卷宗进行了评查和交流,促进全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住建、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单位相关职能,组建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城市执法监管;整合原质检、食品药品、工商等单位相关职能,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管。印发了《宝丰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各乡镇成立政策法规室、综合执法队,严格落实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向乡镇放权,统筹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三、推进职能转变,努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一)优化提高审批和服务效能。全面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事项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材料标准规范,并及时予以公布,不断优化审批环节,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推行“一窗通办”“一站式受理”“首接负责制”工作模式,持续优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实现综合窗口对26个部门664项业务的无差别受理。积极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县行政服务中心共进驻窗口单位34个,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53项,979项行政服务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1180项业务全部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

(二)积极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对照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事项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推动注册登记、注销便利化,实现“多证合一”“减证便民”。2019年,新增市场主体4895家,其中新增企业主体1053家,农业专业合作社主体29家,个人主体3813家,全县市场主体达31454家(截至2020年2月底),市场主体净增目标完成率和同比增长率均居全市前列。

(三)不断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印发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县乡权责清单的通知》(宝办〔2019〕125号),对外公布保留职权事项3191项(县直单位3074项,乡镇政府117项),其中行政职权事项3074项,包括行政许可301项、行政处罚2019项、行政强制133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给付54项、行政检查213项、行政确认75项、其他职权255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对于取消的事项不再审批,对于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承接,确保工作不中断,对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行政审批中介实施清单管理,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3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现市场化运营。

(四)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2019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起,受理5起,不予受理1起(超出时间限制),已全部审理完毕,其中,维持1起,驳回2起,撤销1起,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起。参加诉讼案件9起,其中,原告撤回诉讼请求5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起,撤销政府行政行为1起,正在审理2起。

四、加强行政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村培养3至5名法律明白人,满足群众日常法律需要。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县320个行政村实现全覆盖,百姓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普法宣传,定期开展法治培训课堂,提高农村干群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司法基础。

(二)整合强化县级司法职能。整合原司法局和政府法制办职能,重新组建县司法局。在原有职能基础上,新增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服务型执法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查等职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局设在县司法局,进一步强化了组织保障。

(三)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整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职能,建成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县14个乡镇(林站、办事处)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19年,共办理案件797件,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刑事案件比重57%,律师办案比重89%,超额完成任务173%。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013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502件,开展法治讲座693次,参与矛盾调解329次,参与诉讼活动154次,提供现场法律服务3926次,为村(社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91条。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组建律师服务团为36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人民群众法治环境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下一步,宝丰县政府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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