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宝丰县公安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2年县公安局按照《宝丰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平安宝丰”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紧紧围绕市、县局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立足我县实际,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我县创建法治示范县作出了积极贡献不断提高理论修养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利用业余时间和学习强国平台扎实开展自学,推动全警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自身理论水平显著提升。认真践行初心使命把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贯穿始终,自身建设和分管工作实现了双加强、双提升。

(二)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

始终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以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与理想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首先要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宗旨观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开阔视野,着重认清工作中发展的方向和思路,认真解决好“权为谁用,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不断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充分发挥好本职作用开拓工作中的新局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深刻领会上级的各项指示和精神,在工作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严格依法办事,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精心组织,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公安建设的实际成效。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作为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统筹全局各部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学习会、报告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局党委始终把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各相关警种部门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公安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部署落实,明确了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抓好防范和打击 “主业”。运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集中开展打击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食药环领域犯罪,集中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等方面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发展便民利民措施,设法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规范全局的行政服务和执法行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落实依法行政,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主动养成从严从实、依法履职的新常态。一是加强学法,加强对更新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法律意识、法律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将法治建设贯穿分管各项工作,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二是严格守法,在工作实践中坚持知法守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行为引导。

(五)多措并举,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我局对印发涉及执法规范性文件施行法律审核制度,坚持“未经法核不发文“的原则,拟印发的的每一份文件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否则不予印发。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征求意见、法制审核等程序进行。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违上位法、违反上级政策文件的,不符合执法实际要求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

二是严格执法办案场所使用和管理工作。局机关执法办案中心使用和管理,均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实现了我局执法场所内重大执法安全事故的零发生。

三是贯彻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案件审核,实行由部门法制员、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局领导逐级审核制度,严格受理立案的时限要求,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疑难复杂案件经法制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公安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方可作出决定,提升了我局执法规范化工作水平。

四是与检察院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宝丰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办案中心加强对疑难案件、团伙类案件、信访案件等实施检法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等多种形式的检警协调与配合不仅规范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活动,更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六)助力企业、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亮剑攻坚“百日行动”,局各科所队室组织民辅警对责任路段的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开展巡逻清查,重点关注夜市摊点等营业场所,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案事件的发生,护航夜间餐饮业经济,营造和谐、安定的营商环境

二是助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少补慎诉”司法理念,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慎适用羁押性、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维系企业正常经营运转。今年以来,我局办理的涉企案件中均依法处置,无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和财产强制措施。

三是持续优化企业权益保护在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专项行动中,我局成立了“8.24”专案截至目前,共完成不良贷款追赃挽损14.9亿元,其中现金挽损3.08亿元,累计采取强制措施23人,公诉7人。在“雷霆4号·砺剑护企”专项行动中,我局办理的合同诈骗等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0.5万元,追赃挽损率达到100%,采取强制措施2人,公诉4人。今年以来,“万警助万企暨两清一禁”专项活动,对清理出的挂案,逐案认真审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妥善处理,截至目前,共清理涉企挂案13起。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动力。

(七)强化基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执法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我局法制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法律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开展法制业务大练兵和法律知识竞赛考试,丰富学习内容和培训方式。按照省厅安排,我局干警积极开展网上学法工作,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圆满完成2022年度学法考试,增强了全局民警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制观念,提升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二是深化宣传引导。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了把普法阵地建到农民家门口,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健全和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适时举办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训班。

三是严格内外监督。我局建立健全了执法卷宗考评机制,制定了《宝丰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考评的实施意见,对各执法办案单位每月进行考评一次,考评按照百分制计分,对被考评单位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每月执法考评中排名末位且不达标的被考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要在县局召开的、室、所、队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或执法质量专题会议上作表态发言,或者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八)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平顶山市新一轮疫情发生后,宝丰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忠诚担当,逆行而上,统筹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全面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全县疫情平稳可控的阶段性工作,努力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公安力量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永涛为指挥长的县公安局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实行实体化运转,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实行1+8指挥处置体系,从应急指挥、工作部署、流调溯源、数据核查、隔离点管控、旅馆业“哨点”、监所管控、社会面管控、交通防控、警营内部管控十个方面,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把各项工作做实做

(九)积极开展“八五”普法、12.4宪法日(宪法周)等法制宣传活动

我局借助“1.10”警察节、“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日、“12•4”宪法日重点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生活维权知识、防范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等各类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我局组织民警200余人次走上街头,设置横幅20余幅,宣传版面50余块次,发放各类宣传小册子500余份、宣传页3000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200余个,在辖区范围内形成了大力尊崇宪法、学习法律知识的浓厚法治氛围,切实提高了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另外我局还利用新媒体微博、平安宝丰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执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公安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对照标准认真反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重大决策方面。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尚不健全,依法决策水平有待提高,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尚不完善。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中存在个别规范性文件未经集体审议决定或是集体审议决定程序不完善等问题。评估论证需加强,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和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的论证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征求意见广度不够,部分文件起草部门和单位在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只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在范围广度上还不够。

(二)行政执法方面。

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通过执法卷宗考评发现,受案不及时、未告知权利、行政处罚笔录处罚前告知内容不规范、有现场检测报告书的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未附卷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民警执法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待提升。服务型执法工作推进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执法的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管理、轻服务的情况还存在,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相关机制尚不健全,行政指导手段单一,方法不多,效果不太好。

(三)执法监督方面。

随着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执法形势日益复杂,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执法培训渐显落后,不能适应执法形势发展需要。由于民警执法水平不高,应诉能力不高,导致行政败诉案件时有发生行政诉讼应诉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责任制尚不健全各级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还没有明确到具体岗位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个别责任追究还不到位,结果运用机制不健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度需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存在公示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存在记录不完整,保管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四)普法宣传方面。

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单一、受众覆盖面不广。标语式、广场式、传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虽然有一定宣传效果,针对性不强,有的资料过于专业详细,群众未必能看得懂、用得上。法治宣传缺乏长效机制,在现实宣传中呈现出短期性、阶段性、分散性特点,缺乏系统性连续性。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1、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此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法,法治讲座和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各科所队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法制室,主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成员单位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3、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认真谋划每季度每月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各警种、各部门责任,量化目标任务,层层责任分解,明确工作时限,将年度工作任务贯穿于各项公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一年两次研讨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进,使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程序,健全机制

在严格执行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基础上,建立并实施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决策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作出有关公安工作的重要决策方案,以及我局向政府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有关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及有关规范、行政措施的制定均须报经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审核,有效保证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充分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严格依法行使决策权。按照省厅、市局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建设法治公安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推进我依法决策水平,组织2名公职律师在日常案件审核把关及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充分发挥作用,一是对局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二是对疑难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全局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以来,次组织公职律师参与疑难案件研讨会对案件定性处理发挥重要作用。

(三)规范流程,强化监督

对印发的涉及执法规范性文件施行法律审核制度,坚持“未经法核不发文原则,拟印发的的每一份文件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否则不予印发。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征求意见、法制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进行。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违上位法、违反上级政策不符合执法实际要求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

(四)转变观念,深化“放管服”改革

党委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各类问题,创新为民服务举措,全面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助推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校园周边巡逻防控,落实“护校安园”公安职能,维护学校安全。科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扎实落实、不断推出预约服务、导办服务、网上服务和延时服务等便民利企举措;持续深化“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进“一次办妥”改革,最大限度地实现一网通、一网办,切实把改革成效以看得见的方式送到群众身边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力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着力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

一是坚持依法调解。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管理辖区内有关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民间纠纷。在公安行政调解中,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促使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引导当事人达成解决争议纠纷的协议。各派出所在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时,首先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达不成协议的,按案件审批程序,进行依法处置,调解成功率在80%以上。县局交警大队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的或未达成协议的行政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裁决、复议等方式解决,调解不成功或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主动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渠道。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对法律关系单一,一个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民间纠纷,由该职能部门负责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争议纠纷,由最初受理的部门或涉及主要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对法律关系复杂的重大疑难纠纷,由县局法制科、治安大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积极建立健全了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三大调解”优势互补。

2022年共开展公安行政调解活动220余次,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达95%

(六)强化培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考试培训,以训促学,以考促学加强培训,提高公安民警执法水平。出台了《宝丰县公安局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试制度》,不定期组织执法办案单位领导及民警开展业务知识考试,在考试内容上侧重执法办案中应知应会的内容,在考试要求上从严从细,每次考试成绩在全局通报排名,通过考试的形式找原因、补短板。2022年我局共组织4次法治能力测试,参与县组织闭卷测试2次,通过线上网络测试6次,参加人员达400余人次。通过学习测试达到有效提升公安民警法治思维、法律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广大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和实际办案能力显著提高。

(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不断拓展内外部监督渠道

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明确落实执法责任、减少不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过错的制度规范,逐级明确了各级执法单位的执法职责和权限,明确、量化各项执法工作目标,合理分解和落实到各个基层执法岗位,将执法工作绩效与报功请奖挂钩。特别是建立实施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机制,确立了日常考评、季度考评、年度考评和专项考评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通过日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涵盖各项执法工作及其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检查,对各级执法单位及民警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评议,基本上实现了监督考评工作的经常化、基层化。在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还积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检查、质询和评议,认真及时地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做好调查答复和落实工作。

(八)健全机制,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责任制落实。优化工作力量,整合工作资源,合理利用工作要素。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一是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阵地建到农民家门口,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和“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健全和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适时举办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训班。认真组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青少年法治征文大赛等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平台,做好城乡基层“两委”干部、外出农民工、社区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县局开辟了公安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将新媒体与传统的电视、广播等媒体密切结合,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推动作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不断加强普法宣传。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落实监督,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多方整合资源,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合力。

(二)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开展和落实好集中行政执法培训工作,通过开展每年公安民警实战必训和法制业务大练兵活动,重点对全局民警进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和吸毒案件证据要求等执法办案业务进行学习培训,促进和提升全局民警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法治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治理,把开展法治教育和排查矛盾纠纷有机结合,切实解决疑难重症问题。通过法制教育,增强公安民警、辅警、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为社会和谐奠定良好基础。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梳理问题,总结经验,通过学习培训、交流借鉴、制度规范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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