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宝丰县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和铁路地区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好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丰县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代强(县长)

副组长:马培翼(常务副县长)

成  员:步国旗(县政府办主任)

        李克科(县监察委副主任

        杨国旗县财政局局长)

        范小欣县审计局局长)

        席  涛(县税务局局长

        赵  晓(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国强(县社保局局长

       闫  冬(人行宝丰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席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实施退税减税缓税降费缓费(以下简称退税减税)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做好退税减税等税费支持政策部门间协调工作,建立退税减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协调我县在退税减税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全县退税减税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工作机制

1.议事决策机制。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或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协调推进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推进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可由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推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联络员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沟通衔接协调。

4.请示报告机制。重大事项按程序向政府请示报告。

本工作规则自领导小组成立之日起施行。

 

 

 

 

                            2022年6月16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