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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关于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助精准度,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压力,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在全县开展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高中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的范围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十三类学生、高中学段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及因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资格认定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在本校复读的学生和往届毕业生)的认定参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和流程进行。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汇总填写《河南省 XX 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各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留存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备查。

  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在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完成进行资格认定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6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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