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唐龙拓,男,身份证号41042119860720****,于2021年06月27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宝宇名筑1#1单元502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唐龙拓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何佳佳,配偶,身份证号:37128219880305****;
唐世忠,儿子,身份证号:37028220140113****;
唐世昌,儿子,身份证号:37028220140113****;
唐伟周,父亲,身份证号:41042119721002****;
李淑玲,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671029****;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唐伟周、李淑玲、何佳佳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唐世忠继承份额25%,唐世昌继承份额25%。自2023年01月19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何佳佳、唐世忠、唐世昌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19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