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0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申红旭,男,身份证号:41042119660314****,于2021年03月31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龙博金街商住综合片区二期6#1-902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申红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李 娟,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670201****;
申楷标,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920601****;
申楷淑,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890907****;
申自云,父亲,身份证号:41042119441130****;2015年12月4日病故;
刘 梗,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471004****;2017年1月26日病故;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其中继承人申自云、刘梗已故,申楷标、申楷淑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该房产所继承50%份额由李娟继承,李娟原有份额50%。自2023年1月18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李娟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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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