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2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边文德,男,身份证号410421190505***,于1994年10月去世,被继承人魏淑花,女,身份证号41042119230918****,于2023年3月25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杨庄镇文峰路6号楼2-101号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边文德、魏淑花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4人:
边瑞华,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631027****;
边玉珍,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550424****;
边梅,父亲,身份证号不详,已故
边魏氏,母亲,身份证号不详,已故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边瑞华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边玉珍继承,份额为100%。自2023年04月6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边玉珍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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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