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2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董建功,男,身份证号41042119310120****,于2017年09月28日去世。被继承人李桂芬,女,于1997年03月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杨庄镇胜利路10号楼(安全院)2-202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董建功、李桂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7人:
董淑萍,长女,身份证号:41030419591129****;
董淑琴,次女,身份证号:41042119640425****;
董西林,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621120****;
董海,父亲,于1956年去世
刘玉娥,母亲,于1986年去世
李冬至,岳父,于1991年去世
白素昆,岳母,于1962年去世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董淑萍、董淑琴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董西林继承份额100%,自2023年04月11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董西林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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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