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3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王金发,男,身份证号410421310401***,于2001年5月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杨庄镇铁北工务楼32号楼(文峰小区)4-102号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王金发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7人:
王明,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691206****;
王国定,父亲,身份证号不详,于1986年去世
铁秀梅,母亲,身份证号不详,于1979年去世
李亲,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430622****;于2019年1月去世。
王祥,次子,身份证号41042119710309****
王明霞,长女,身份证号41042119691227****
王霞,次女,身份证号41042119730409****
继承人王明、王明霞、王霞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该房产由王祥继承,份额为100%。自2023年4月12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王祥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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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