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3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房素兰,女,身份证号41022419631108****,于2022年12月15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龙腾盛世住宅小区5#1-1402号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房素兰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4人:
张玉,女儿,身份证号:41022419850903****;
张绍利,配偶,身份证号:41022419631106****;
房国栋,父亲,身份证号:41022419380215****,于2008年10月去世
周秀荣,母亲,身份证号:41022419380117****,于2010年8月去世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张玉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张绍利继承,份额为100%。自2023年04月26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张绍利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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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