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4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张付安,男,身份证号41042119380726****,于2020年3月12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杨庄镇铁北工人村26号6-401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张付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3人,
魏栓妞,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5107146521****;
张奇,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781105****;
张丽,女儿,身份证号41102219750428****;
张庭芝,父亲,身份证号不详,于1970年3月去世
王新妞,母亲,身份证号不详,于1971年5月去世
继承人张奇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该房产由魏栓妞、张丽继承,魏栓妞75%、张丽25%。自2023年5月15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魏栓妞、张丽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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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