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4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兰佩杰,男,身份证号41042119950130****,于2022年8月21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龙兴路北段东侧北环路南侧中强御金湾21#2-602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兰佩杰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2人,
兰学军,父亲,身份证号41042119710815****;
赵梅莲,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691210****;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该房产由兰学军、赵梅莲继承,兰学军50%、赵梅莲50%。自2023年5月16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兰学军、赵梅莲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6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