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5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侯世飞,男,身份证号41042119870719****,于2022年01月20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山河路翰林世家二期4#2-1103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侯世飞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马金慧,配偶,身份证号41110219870520****;
侯国利,父亲,身份证号41042119620929****;
张葱枝,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630316****;
侯林汐,女儿,身份证号41042120210725****;
侯林含,儿子,身份证号41042120210725****;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侯国利、张葱枝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该房产所继承50%份额由侯林汐、侯林含继承,各占25%,马金慧自有50%产权。自2023年5月30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侯林汐、侯林含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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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