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5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吕向丽,女,身份证号41042119680207****,于2021年8月22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山河印象12#2-1301号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吕向丽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许凯洋,儿子,身份证号:41042120030308****;
许克鲜,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930207****;
许顺杰,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671006****;
吕天付,父亲,身份证号:41042119320716****;故于1999年1月
杜俭,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370527****;故于2009年1月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许凯洋、许克鲜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许顺杰继承,份额为50%;许顺杰原有份额50%。自2023年05月30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许顺杰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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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