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5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刘桂凤,女,身份证号41042119400524****,于2022年2月7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杨庄镇铁北工人村1#3-202号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刘桂凤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6人:
解少军,长子,身份证号:41042119620806****;
解少鸿,次子,身份证号:41042119720106****;
解云红,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731217****;
解荣明,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410126****;故于1990年11月26日
刘广林,父亲,身份证号:不详;故于1980年5月
梁二妞,母亲,身份证号:不详;故于1984年9月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解少军、解云红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解少鸿继承,份额为100%。自2023年05月31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解少鸿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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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