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8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杨延龙,男,身份证号41042119690527****,于2017年9月24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县城区东一环中段西侧东城国际1#1-301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杨延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4人:
杨增仁,父亲,身份证号:410421380209651,于1997年3月去世;
李素文,母亲,身份证号:410421400421652,于1998年10月去世;
张红丽,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720527****;
杨珂,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970521****;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杨珂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张红丽继承,份额为50%。张红丽自有份额50%。自2023年07月25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张红丽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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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