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8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赵花粉,女,身份证号41042119421029****,于2021年12月15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城香山路(东三环)北段东侧,净肠河以北博诚和谐园7#3-301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赵花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6人:
赵石头,父亲,身份证号不详,于1989年6月去世;
赵巧云,母亲,身份证号不详,于1993年11月去世;
余金堂,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370725****;
余新团,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680909****;
余新晓,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701211****;
余新婷,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720323****;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余金堂、余新晓、余新婷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余新团继承,份额为50%。余金堂自有份额50%。自2023年07月25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余新团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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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