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13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各乡(镇、示范区)申请,经平顶山合振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核算,2024年10月核定一村一专员(参保人员)岗位补贴234人,个人应发岗位补贴(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共计396379.96元,因社保基数调整,需补2024年9月、10月社保,故个人部分需扣除6860.23元,实发岗位补贴为389519.73元,补贴单位部分差额14288.1元。核定10月一村一专员(未参保人员)岗位补贴33人55472元。(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监督电话:6515908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