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13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各乡(镇、示范区)申请,经平顶山合振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核算,2024年11月核定一村一专员(参保人员)235人,拟发放岗位补贴466945元(包含社保个人部分73261.25元),发放社保费补贴(单位部分)153758.15元,合计620703.15元。核定11月一村一专员(未参保人员)岗位补贴34人62327元。经与乡镇核实及平顶山合振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核算,12月份一村一专员(参保人员)共235人,在岗235人,拟先行拨付一村一专员社保费(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235人共227019.4元。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监督电话:6515908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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