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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执法结果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发布单位: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名 称: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通风系统技术改造工程(二期)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分 类: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通风系统技术改造工程(二期)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为确保项目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
办公电话:0375-6519760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山河路南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均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通风系统技术改造工程(二期);
2.平顶山市信瑞达石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碳基材料碳化处理改造项目;
3.平顶山凝瑞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废旧PS再生颗粒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通风系统技术改造工程(二期)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 |
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贾寨村北 |
平顶山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贾寨村北,总占地92.244亩,项目分期进行建设,本次评价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总投资82507.4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本次拟建工程内容为回风井、井口房、罐笼提升机房、压风机房、电机车库、35kV 变电站(6kv变电所)、地面窄轨车场、排矸系统、通风机房、综机库房、生活污水处理厂、热泵机房、生活区布置办公楼、食堂、灯浴联合建筑、消防水池及泵房、门卫室等设施。项目总投资82507.40万元,环保投资348.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42% 。
| (1)废气 施工期加强扬尘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宝丰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于扬尘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施工期间采取湿式作业、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酒水抑尘、进出车辆冲洗、物料覆盖、密闭运输、临时矸石棚全密闭,并设置雾炮装置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临时商砼站粉料筒仓、上料环节及搅拌工序均安装有袋式除尘器,骨料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储存,设置喷干雾装置,临时商砼站废气处理后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 项目营运后翻车机房下料废气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同时安装喷干雾装置;矸石装卸在密闭矸石仓库储存,棚内设置喷干雾装置、硬质门;工业场地路面硬化、进出口设置洗车装置、厂区地面洒水降尘,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职工食堂安装复合式静电油烟净化器,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 (2)废水 施工期矿井涌水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依托进风井施工措施),新建150m3清水池,用于处理后矿井水暂存,综合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冻结站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运营后生活污水经隔油+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紫外消毒,处理规模为50t/d,处理后在200m3清水池进行暂存,用于绿化、洒水抑尘等。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池容积130m3,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保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运营后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做好场地内土石方的综合利用,建筑垃圾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所,建井过程产生的矸石运至十一矿煤矸石充填废弃矿坑项目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运营后矸石经密闭矸石输送廊道,运至矸石仓库储存,运至十一矿煤矸石充填废弃矿坑项目处理。生活污泥设置压滤设备,脱水干化(含水率低于60%),经检验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每季度由附近村民进行清理一次,用于周边农田肥田;车辆冲洗及雨水收集的沉渣经压滤后用于周边道路路面铺设,综合利用;袋式除尘器煤灰采取密闭卸灰,采用密闭包装袋储存矸石仓库,随矸石回填;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工业广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依托十一矿本部现有50m2危废暂存间。 (5)生态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有计划地避开雨季施工,松散的表层土进行覆盖,严禁占用施工期永久占地之外的土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植被等生态修复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
2 | 年
年产1000吨碳基材料碳化处理改造项目 | 平
平顶山市信瑞达石墨制造有限公司 | 河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高新技术开发区韦特瑞公司厂院内 |
平顶山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体工程为厂房,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本项目的建设;辅助工程主要为办公用房,依托厂区现有工程,不涉及土建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给水、供电、供气、供汽工程,均利用厂区现有设施;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项目产品为碳化后的石墨块,主要用加工制作磨具、炊具(汤锅、煎锅等,不含涂层)、防雷的石墨片、加热器、新能源汽车电池零部件以及耐高温的密封件等行业。年产量约为1000吨。 | (1)废气 项目碳化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燃料废气和碳化废气合并后引至水喷淋+过滤棉+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22.4m排气筒排放。 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中标准限值,甲醛、苯酚以及非甲烷总烃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碳化炉冷却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不涉及外排废水。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项目营运后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喷淋塔废液以及废催化剂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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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顶山凝瑞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废旧PS再生颗粒项目 | 平顶山凝瑞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河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肖营村平郏快速通道西245米 |
平顶山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肖营村平郏快速通道西245米,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1条PS再生造粒生产线,1条PS颗粒生产线。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办公区;主要设备有破碎机、上料机、挤出机、冷却槽、切粒机、破碎机、筛分机及配套环保除尘设备,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PS再生造粒生产线:原料(外购废旧聚苯乙烯冷压块)→破碎→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PS颗粒生产线:原料(外购废旧聚苯乙烯热熔块)→破碎→筛分→包装。 项目产品为PS改性再生颗粒、PS再生颗粒。PS改性再生颗粒年产量约为1000吨;PS再生颗粒年产量约为2000吨。 | (1)废气 项目PS再生造粒生产线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PS再生造粒生产线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PS颗粒生产线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中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冷却水经冷却水槽暂存循环利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项目营运后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废包装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 除尘器收尘经密闭吨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分批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催化剂由更换厂家直接带走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属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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