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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丰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捍卫(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胡进栓(县政府副县长)
申红霞(县政府副县长)
宁建平(县政府副县长)
范静文(县政府副县长)
郜现营(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王忠贤(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申怀彬(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王红旗(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陈卫东(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亢鹏举(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崔 仓(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刘东方(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东旭(县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
金龙峰(县编办主任)
王艳丽(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长富(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步国旗(县安监局局长)
毕志伟(县发改委主任)
连国发(县工信委主任)
王现伟(县审计局局长)
何四军(县民政局局长)
刘振奇(县司法局局长)
杨国旗(县财政局局长)
林卫星(县人社局局长)
张艳峰(县教体局局长)
张义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国建(县环保局局长)
陈晓明(县住建局局长)
岳葆菲(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水池(县水利局局长)
冯 占(县农业局局长)
楚亚辉(县林业局局长)
余文锋(县商务局局长)
金晓辉(县文广局局长)
张广伟(县卫计委主任)
刘朝军(县工商局局长)
王红军(县食药监局局长)
周冠华(县质监局局长)
席 涛(县税务局局长)
孙占国(县统计局局长)
王校杰(县旅游局局长)
周现民(县畜牧局局长)
郜现军(县科技局局长)
张延伟(县民宗局局长)
张建辉(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谷树军(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振友(县粮油服务中心主任)
潘延杰(县规划局局长)
岳 民(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李兵团(县人防办主任)
叶卫锋(县国资局局长)
杨亚丽(县房管局局长)
王团乐(县文物局局长)
吕金忠(县地震局局长)
袁文良(县气象局局长)
魏延军(县体育局局长)
闫 东(人行宝丰支行行长)
张树立(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申怀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崔仓、刘东方、金龙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及有关要求,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政策措施研究和文件起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推进落实工作,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评价评估,负责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的工作街接,完成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牵头抓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督促评价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抓好具体落实工作,形成各负其责、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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