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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政办〔2018〕52号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丰县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驻平顶山各县区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以下简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加强对我县“三供一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三供一业”改造工作,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平顶山市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5〕77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宝丰县“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捍卫(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卫东(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 员:张中琦(县政府目标办主任)
陈晓明(县住建局局长)
黄金坡(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叶卫锋(县国资局局长)
谢水池(县水利局局长)
赵红哲(县广电总台台长)
刘中举(铁路办主任)
黄俊伟(发投公司总经理)
张树立(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延召(县移动公司经理)
杨洪涛(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朱 峰(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任朝俊(水利局主任科员)
翟振国(县供电公司纪检书记)
张金太(铁路办主任科员)
张冠斌(县环卫处主任)
贾朝辉(县市政处主任)
王英杰(县国资局副局长)
戎辉杰(宝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建刚(洛阳供电段宝丰供电车间主任)
袁红伟(平顶山西给水车间主任)
王小建(洛阳建筑段平顶山西房建车间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铁路办,刘中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金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贯彻落实关于“三供一业”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全县“三供一业”改造实施细则,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督导、协调和指导相关单位开展“三供一业”改造工作,帮助我县范围内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早日完成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三供一业”改造具体工作。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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