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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及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宝政办〔2018〕56号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及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宝丰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及考核验收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18年7月31日

宝丰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及

考核验收办法

为积极推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农村公路管养成果,形成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通行服务水平,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2018〕5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通过考核验收评比,有效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掀起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热潮,确保我县农村公路达到畅、安、舒、美的总体发展目标,力争2018年进入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先进行列。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督导、评比验收;乡(镇)为创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创建工作;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道公路的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与要求

(一)公路建设

1.全面完成通村公路扶贫升级改造建设任务,积极做好县、乡公路与桥梁建设的协调任务,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2.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技术规范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交通安全、排水、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工程建设任务。

3.狠抓工程质量,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杜绝一切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发生。

4.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二)公路管理

1.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体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公路的管理和议事机构。

2.根据依法治路要求,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力度,保证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3.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加强路巡、路查和执法力度,防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损坏农村公路,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力争到2018年底,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三)公路养护

1.县道公路创建连续里程每条不低于10公里,技术等级不低于三级;乡、村道路创建连续里程每条不低于5公里,技术等级不低于四级;创建路段无危桥险路、宽路窄桥等现象。达到联网、成片、出形象的效果。

2.创建路段必须达到路面良好、路肩到位、边沟洁畅、标志齐全、安保完善、绿化美化标准,并且路田分离、路宅分家,公路红线内无违章建筑、无堆积物、无建筑材料占道、无垃圾、无打场晒粮、无路边集市占道行为。

3.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规范化,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必管好、管必养精”的目标。

(四)运营管理

1.鼓励公交线路向有条件的行政村周边延伸,提升通达率;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积极谋划环乡(镇)客运试点,逐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2.以社会投资参与、政府适当补助、运管部门指导服务等方式,开通乡村公交,实现行政村客车通达率100%。

3.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四、考核评分标准及验收内容

考核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内业分值40分;外业分值60分。以每条路段为单位,取所有迎检路线的平均分加内业得分,汇总得出各乡(镇)的最终得分。

(一)内业。实地察看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资金落实、乡(镇)养护站的建设、日常养护工作开展情况。

(二)外业。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养护方面。

1.建设方面要求。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力度大,任务落实到位;配合通村公路扶贫升级改造工程工作扎实。辖区内乡村道路循环圈设计合理,路域环境良好,过街路段路宅分家到位,美化亮化;通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协调有力,加宽、新建路段占地任务完成,影响施工的树木砍伐完毕,线杆拆除挪移完成。

2.养护方面要求。

路面:路面干净整洁,行车舒适,无垃圾、抛洒物等杂物堆积现象;路面无打场晒粮、摆摊设点等现象;路面无破碎板、坑槽、网裂等明显病害;雨雪天气要及时清除积水积雪。

路肩:各乡(镇)创建路段路肩宽度单侧一般不低于1米;特殊路段依现场情况而定。路肩要密实、无冲沟,无垃圾等废弃物,整洁,无杂草。

边坡、边沟:内、外边坡坚实稳定,无杂草;边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内、外缘整齐顺畅。

桥涵:桥面保持整洁,无堆积物,无积水,护栏完好;桥涵通透,护坡稳定,保持排水畅通。

沿线设施:创建路段上所设置的各类附属设施(包括养护公示牌、公路标志标牌、里程碑、百米桩、警示柱、安保防护设施等)齐全,设置规范、清洁,维护良好。

绿化:绿化要与“栽、管、护、活”要求相结合,对枯死树木要及时清除补栽,宜林路段不得有10米以上的绿化空白,对歪斜树木及时扶正。各乡(镇)要加强巡视和看护,严禁私伐乱砍现象发生,对发现擅自砍伐路树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奖惩

对初评合格、考核分值达到85分以上的乡(镇),经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县政府统一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对考核排名后三位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适当核减年度建设计划和养护资金。

对命名的“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不定期进行暗查和回访,每年进行一次复验,对在复验考核中保持荣誉称号的乡(镇),给予奖励;对复检考核分值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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