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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迎丰渠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2018〕64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宝丰县迎丰渠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宝丰县迎丰渠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18日    

 

宝丰县迎丰渠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水生态安全和水环境质量,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我县辖区内的迎丰渠实施以城市“双修”、截污治污、河道整治、沿河村庄整治、路网完善、湿地建设为重点的统筹治理,助推全县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为实现“四个宝丰”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治理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经过2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实现河渠“水清、岸绿、路畅、惠民”的目标。

(一)水清。迎丰渠水体生态修复水质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综合三类水质。

(二)岸绿。按照上级划定的河岸绿线,对迎丰渠绿线内河岸采取拆违腾地、绿廊贯通措施,以常绿植物为骨架,乔灌花草搭配,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景观效果,新增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

(三)路畅。建立以市政干道为框架、滨河慢行道为网络的道路系统。

(四)惠民。通过对河岸生态管控,完善河渠沿线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服务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惠民。

三、治理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迎丰渠目前突出存在水质不良、河岸不绿、设施不全、道路不通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二)坚持规划引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和验收。确需改动的,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三)坚持上下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节点、统一验收的“五统一”工作机制,多方统筹,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惠民利民。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将迎丰渠治理与群众生活环境改善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便民设施,优化人居环境,把河渠滨水区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功能区,提升沿线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工作任务

(一)规划编制工作

主要任务: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推进《迎丰渠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局

配合单位: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

完成时间:20191月底前

(二)截污治污工程

主要任务:对迎丰渠辖区段11个排污口进行截污,同时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新排查出的排污口截污治污工作。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水利局

完成时间:201910月底前

(三)路网建设工程

主要任务:做好迎丰渠两侧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加快推进道路建设。

责任单位:征迁办

配合单位:规划局、住建局 

完成时间:201910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宝丰县迎丰渠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乡镇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河渠治理工作。

(三)加大资金筹措。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申报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投资。

(四)严格考核问责。完善工作考评制度,制定考评细则,建立周通报、月讲评、季考核制度,采取巡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懈怠缺位导致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五)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做到河渠治理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动员和引导全县人民广泛参与、鼎力支持、有效监督,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宝丰县迎丰渠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宁建平(副县长)

副组长:陈晓明(县住建局局长)

张国建(县环保局局长)

谢水池(县水利局局长)

 员:马  耀(县住建纪检组长)

鲁红涛(县环保局副局长)

郭晓东(县水利局副局长)

贾朝辉(市政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马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各项工程的统筹谋划、任务部署、重大问题协调和督查考评等工作;贾朝辉同志负责县区段治理和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台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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