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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为县农发行等两个单位及昝胜利等十三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8年上半年,全县上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县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我县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县农发行等两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为昝胜利等十三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附件:集体及个人三等功记功名单

2018年8月20日        

附  件

集体及个人三等功记功名单

一、集体三等功(2个)

县农发行

县文物局

二、个人三等功人员(13名)

昝胜利(县一高校长)      

李志昂(县二高校长)

李文国(县政府大项目办主任)  

董子耀(县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闫  冬(县人行行长)

张留合(县招商局副局长)

何自军(县信访局正科级督查专员)

黄俊伟(县发投公司总经理)

安柳全(县发投公司副总经理)

葛世超(县发投公司工作人员)

宋俊良(县发投公司工作人员)

李彦辉(县农发行行长)

路志娟(县农发行信贷业务部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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