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0-00002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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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根据我县机构改革情况,通过各部门自行申报,经县人民政府依法确认,现将我县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第二批)的行政执法单位公告如下:
城关镇人民政府
大营镇人民政府
石桥镇人民政府
杨庄镇人民政府
商酒务镇人民政府
张八桥镇人民政府
闹店镇人民政府
周庄镇人民政府
赵庄镇人民政府
前营乡人民政府
肖旗乡人民政府
李庄乡人民政府
宝丰县国家保密局
宝丰县档案局
宝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国家税务总局宝丰县税务局
宝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宝丰县烟草专卖局
宝丰县气象局
宝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宝丰县畜牧局
宝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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