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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 前营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前营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前营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我乡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关于防溺亡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宝防溺组〔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工作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前营。
二、目标任务
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未成年人零溺亡目标。全面防控,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代理监管,坚决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职责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等相关工作。
(一)各行政村:1.组织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活动范围内的池塘、水库、河流、积水坑等危险区域。对属于本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不间断值守;对不属于本村管的水域,要及时报告乡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法定监护责任。
2.在重点危险水域及事故多发地设立巡防队伍及义务施救队伍,把危险水域纳入专职巡逻队日常巡逻范围,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未成年人及时予以制止劝离。
3.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微信群等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坑塘、水渠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对于无法消除隐患的水域,要加装防护设施,对于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各村要将宣传标语(每村至少6条)张贴情况及安全警示牌设置情况等图片报送至乡综治办。
(二)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非法采矿及对坑塘等水域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
(三)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四)乡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
(五)乡应急办: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办、协调。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有关村将问题整治到位,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并将此项工作成效作为对单位和负责人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是各村、各有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平安建设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教育分管领导、工作区长为副组长、乡中心校、应急办、综治办、团委、妇联、卫生院、乡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预防未成年人防溺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建立健全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网格化包干责任制,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前营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一:
前营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黄琼瑶(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 飞(乡党委副书记)
程许娜(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岳 猛(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恒(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政法委员)
闫坤涛(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杜艳雷(乡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杨继洲(一级主任科员)
郭艳学(一级主任科员)
郭帅兵(二级主任科员)
柴亚品(二级主任科员)
唐梦圆(副乡长)
董冠璋(副科级干部)
葛枋枋(三级主任科员)
张红杰(三级主任科员、岳坟沟村党支部书记)
尚梦真(乡派出所所长)
成 员:孙春阳(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升高(乡中心校校长)
李国华(乡卫生院院长)
邓正义(乡应急办主任)
吴常瑜(乡妇联专职副主席)
李佩府(乡团委书记)
姚胜利(乡综治中心主任)
赵军良(小店头村党支部书记)
谭学峰(槐树岭村党支部书记)
何要民(店西村党支部书记)
余大廷(店南村党支部书记)
闫民涛(店东村党支部书记)
黄朝六(翟庄村党支部书记)
王俊生(袁庄村党支部书记)
陈 伟(何寨村主持工作)
丰 帅(杨庄村主持工作)
乔国珉(马庄村村党支部书记)
张军正(张洪庄村党支部书记)
张红勋(张吴庄村党支部书记)
郭化一(郭湾村党支部书记)
兰广平(张旗营村党支部书记)
郭 央(郭庄村党支部书记)
郭跃峰(前营村党支部书记)
刘伯彦(大吴庄村党支部书记)
王德委(曹庄村党支部书记)
王占正(韩王庄村党支部书记)
连帅超(大连庄村党支部书记)
徐红军(郜湾村党支部书记)
杨文周(小连庄村党支部书记)
夏书艳(五龙庙村党支部书记)
兰广平(关帝庙村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柴亚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升高、姚胜利、李佩府、吴常瑜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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