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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营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前营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前营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推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据《宝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宝农领办文〔2023〕17号)文件精神,印发前营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电子化、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有效运转,落实网格化管理“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总体要求,确保事有人抓、活有人干、责有人负,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以乡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由乡到村(社区)到生产主体的完整、精细、清晰的管理网络,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一)建立网格体系

在全乡范围内建立以乡为一级网格、各行政村为二级网格的网格体系,全乡共设1个一级网格、25个二级网格。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分管领导为辖区内网格负责人。乡监管站4名专职监管员和2名专职检测员为一级网格员,各行政村选定一名协管员担任二级网格员,各级网格在运行过程中若有人员变动,由接替人员负责相应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监管机构。

(二)明确工作职责

1.乡网格负责人,为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负责人。职责包括:

(1)负责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和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工作,对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领导工作,指导辖区内一级、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同步落实到人;

(3)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经费,有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人员待遇,确保责任无盲区死角;

(4)负责定期对辖区内的网格化监管开展巡查和听取一、二级网格员工作汇报,对辖区内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效处置,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2.一级网格员主要承担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任务。职责包括:

(1)负责落实上级监管部门部署的具体监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隐患排查、专项检查等工作,严防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2)负责二级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二级网格员对本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建立辖区内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及家庭农场、农资经营店等档案并其纳入监管范围;

(3)开展日常监管巡查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收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负责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台上上报监管信息;

(4)对本辖区内的农产品在关键节点及上市前做好快速检测、风险监测等工作。

(5)督促本网格内的生产主体加入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追溯体系,按要求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3.二级网格员主要承担本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职责包括:

(1)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2)负责指导、监督本村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及家庭农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成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按年度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做好网格内农产品抽样监测工作;

(4)对网格内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每周开展一次以上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台账的记录;

(5)发现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不规范行为的,要及时进行口头告知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向一级网格员上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内容。乡监管站要加强对农产品网格化管理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要强化组织实施和保障,合力推进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定格、定人、定责”,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要求。

(二)强化考评

建立考评机制,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内容,督促落实村级管理责任。对任务没有完成、工作推进不力、考核不合格的通报批评或约谈。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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