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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酒务镇人民政府

(一)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统筹制定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经济建设项目,促进经济增长;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工业、交通、商贸、就业、统计等工作。

(三)乡村建设。统筹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四)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开展宣传教育、文化活动;负责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五)平安建设。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乡镇名义独立开展执法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八)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行政):

1.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政策调研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负责配合做好信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要课题调研和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乡镇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教育等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工作督查等领域的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纪检、武装、人大、政协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制定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目标和措施;负责对各经济组织和个体经济进行管理,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规模发展,改善经济管理;负责工信、科技、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辖区内统计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制定乡镇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引导乡镇农业综合开发健康发展:负责种植业技术引进与推广;负责组织农业植物,林业病虫害检测与防治;负责组织推广先进农机技术及新农具引进;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负责指导并组织畜牧业发展及畜禽疾病防治与检疫等工作;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工作;负责水利、交通运输等领城的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文物管理所):负责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协调社会事务方面相关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负责贯彻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开发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和制定乡镇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重点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区城内文物保护管理、安全巡护、抢救征集、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升级工作;负责区城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区城内文物安全消防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护及问题整改,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村级文物管理员的指导管理,做好业务培训宣传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材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乡村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做好劳动用工、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县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综合执法的调度指挥,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型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前征求意见和日常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事业):

1.宝丰县商酒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承担政务办事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服务。负责政府授权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行使相关的行政许可权;监管、督促乡镇行政职能机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等进驻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乡镇政府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各项便民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进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会商并集中办理;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行政服务体制发展规划并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职能机构实施管理。负贵党群服务、社会保障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拟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指导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宝丰县商酒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好辖区内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与城管执法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各项举报查处工作;承担县级下放或委托的行政管理执法权限;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和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落实;负责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甄别、录入、分析;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形势等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顶山市宝丰县商酒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6363866
李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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