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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5-0002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杜某来非医师行医案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杜*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宝丰县石桥镇寺门村北地 

行政处罚种类

医疗卫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卫医罚〔20253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杨国捧16040622016

明星辉16040622039

违法事实

未取得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第四款的规定

主要证据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询问笔录3份;3、照片8张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 号)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讨论通过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8100元;2、罚款:4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5

行政处罚机关

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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