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6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张秀利,女,身份证号41042119640913****,于2016年11月6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县城区迎宾大道中段南侧(博文世家13#)1-201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张秀利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4人:
郭宇飞,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850301****;
郭军亚,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650227****;
郭美荣,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460811****;
张二海,父亲,身份证号:41042119411205****;故于2021年1月18日;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张二海的代位继承人共4人:
郭美荣,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460811****;
张保国,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740327****;
张宝平,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700324****;
张秀迎,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690314****;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许郭宇飞、郭美荣、张保国、张宝平、张秀迎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郭军亚继承,份额为50%;郭军亚原有份额50%。自2023年06月28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郭军亚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8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