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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林业局2018年预算公开

宝丰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宝丰县林业局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宝丰县林业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宝丰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第一部    宝丰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宝丰县林业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下属7个二级机构。其中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森防站3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共有在职职工人数71人,离休1人,退休32人,遗属8人。自收自支人员34人。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造林绿化的规划设计,经批准后组0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监管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负责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业工程项目的编制、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乡镇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对全县森林资源(含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及其它林种)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的使用;依法监督林木、竹材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并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林地调查、定级评估工作。负责《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依法打击林业违法犯罪;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林业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部分   宝丰县林业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宝丰林业局及下属机构收、支总预算均为8329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了3904万元增加47%,原因为2017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年初预算83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223万元,占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05万元,占37%。2017年对比增加3904万元,增加47%,原因为2017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宝丰县林业局2017年年初预算总支出8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万元,占7%;项目支出7787万元,占93%。2017年对比增加3904万元,增加47%,原因为2017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宝丰县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9.9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3.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3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18.3万元,退耕还林245.8万元,农林水支出685.5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6.6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54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7减少3.7万元,减少71%,减少原因为厉行勤俭节约,实行公车制度。

(二)“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与 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实行公车制度,2018年林业局及下属二级单位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5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原因为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宝丰县林业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45万元,其中:宝丰县林业局支出204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4001)支出1894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04001)15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未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2018年,我单位未安排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目前,我单位资产合计755.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3.5%;固定资产466.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2%;无形资产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5%;在建工程0万元。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341.29万元其中为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341.2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我单位2018年无国有资本预算收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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