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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宾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单位职责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宝丰宾馆改制办于2009年3月宝丰宾馆完成改制任务后,是时任县委政府领导为进一步做好职工安置善后及稳定工作而设立的办公室。经有关领导审查决定从原宾馆有关职工中保留下来办公人员3名,县委办兼职正科级人员1人。
二、单位职责
宝丰宾馆职工安置善后及稳定工作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具体专项任务支出预算为:内退职工养老金43045元;内退职工生活费23364元;办公人员工资96564元;办公房租费9600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暂时未安排政府采购
五、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172573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0一八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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