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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度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构成: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警务辅助中心为县公安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0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现实有人数56人,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供给。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本单位协助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协助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疏导、巡逻防控等。

     第二部分  警务辅助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199.892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5.343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99.8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8926万元。比上年增加15.343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99.8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9.8926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9.8926万元,占95%;项目支出10万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199.892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5.343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9.89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89.8926万元,占95%;项目支出10万元,占5%。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199.8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8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

我单位2018年无“三公”经费公共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三)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合计1.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固定资产1.9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0%;无形资产0元,占资产总额的0%;在建工程0元,占资产总额的0%。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我单位2018年无国有资本预算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特此说明                       

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中心

                               2018年710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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