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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宝丰县农财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宝丰县农财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宝丰县农财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第一部分 宝丰县农村财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乡镇财政预算、决算编制,加强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及时掌握乡镇财政运行状况。
2、负责“乡财县管”工作,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3、负责乡镇财务监督管理,涉农资金监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落实。
4、负责监管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工作,指导村级转移支付等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和落实工作。
5、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6、负责村级经费管理,严格县乡两级专户管理,确保村干部的待遇落实到位,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7、负责对财政所干部职工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做好农村财会人员和村干部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
8、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农财局下设两股一室,即乡镇财政管理股、农村财务管理股、办公室。下属单位有:李庄财政所、杨庄财政所、城关财政所、观音堂财政所、前营财政所、肖旗财政所、商酒务财政所、赵庄财政所、张八桥财政所、闹店财政所、大营财政所、周庄财政所、石桥财政所预算管理单位。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10人,实有情况在职8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宝丰县农财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宝丰县农财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度收支总计126.5万元,比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9.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5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86.5万元,占74%,项目支出30万元,占26%。其中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3.7元。项目支出中:专项业务支出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6.5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9.6 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宝丰县农财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万元,占7%;医疗卫生2.3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4.6万元,占4%。
四、 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情况说明
宝丰县农财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96.9万元增加19.6万元,增加16%,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大。
五、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事业运行(财政事务)71.9万元,占62%;其它财政事务支出30万元,占2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万元,占6%;事业单位医疗2.2万元,占2%;住房公积金4.5万元,占4%。
六、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宝丰县农财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遗属补助、医疗费、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租赁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维修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6%。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宝丰县农财局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3.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资产44万元,交通设备类17万元(车辆已移交未处置入账);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27万元,包括电脑、打印机、相机、监控设备及电子屏等。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我单位2018年无国有资本预算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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