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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归侨侨眷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宝丰县侨联核定全供事业编制2人。内设办公室,现实有在职2人,退休2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正当和合法权益,广泛团结海外华侨和归侨、侨眷,增进同外籍华人的友好情谊,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团结友好与合作交流而奋斗。
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发扬侨胞爱祖国,爱故乡的传统,促进华侨团结互助,教育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社会、民族习俗,鼓励华侨根据自愿原则加入住在国国籍,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并长期生存发展,为促进住在国的经济繁荣以及祖国和住在国的合作与交流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 宝丰县侨联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20.68万元,比2017年收、支总计26.36万元均减少5.68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8万元,占100%。比2017年收入预算26.36万元减少5.68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0.68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2.96万元,占63%;商品服务支出3.22万元,占16%;项目支出4.5万元,占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68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26万元,减少17%,减少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0.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行政运行(港澳台侨事务)(类)支出12.61万元,占61%;其他港澳台侨事务(类)支出4.5万元,占2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类)支出1.88万元,占9%;行政单位医疗(类)支出0.56万元,占3%;住房公积金(类)支出1.13万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8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8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4万元减少4.76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其中:人员经费1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0.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2017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宝丰县侨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宝丰县侨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22万元,比2017年1.70万元增加1.52万元,增加47%,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0.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7.58%;固定资产0.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2.42%;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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