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宝政文〔2020〕35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1-0000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决策事项目录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建设及安全防控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8日
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建设及安全防控制度
为规范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和安全管理,控制和引导园区土地开发利用,系统提升园区安全水平,增强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严格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03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制定园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结合目前已入驻及规划入驻企业中各类危险源的泄露模式、灾害模式及各类防护半径距离,划定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
二、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周边安全控制线内,保留现状耕地,禁止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对涉及化工专区周边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园区内企业对拟开发项目的风险影响,以及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对园区内企业、设施的影响。
附件:园区安全控制线图例
附 件
园区安全控制线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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