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文号 索引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2018年度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2018年度宝丰县智慧城市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8年度宝丰县智慧城市管理中心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1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1

二、主要职责 1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

二、收入预算说明 2

三、支出预算说明 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3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4

 

 

 

 

 

 

 


第一部分 宝丰县智慧城市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宝丰县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于2017年3月31日经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在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加挂宝丰县智慧城市管理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11名,设专职副主任1名,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五人属于借调人员,五人属人事代理。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综合性的政策方案和未来的发展规划;负责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受理市民和社会公众及媒体等反映的城市管理信息;负责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确定终端部门及时派遣、协调并进行督办;负责对责任主体的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对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现状及各区域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二部分 宝丰县智慧城市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8630.2196万元,2017年收、支总计均为131.408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8498.81084万元,增加了6467%。主要原因:增加了智慧宝丰项目资金700万元,及智慧宝丰政府购买服务资金7788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630.2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30.2196万元。比上年增加8498.81084万元,增加了6467%。主要原因:增加了智慧宝丰项目资金700万元,及智慧宝丰政府购买服务资金778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8630.2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630.2196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4996万元,占0.27%;项目支出818.72万元,占9.49%智慧宝丰政府购买服务资金7788万元,占90.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4.499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1.4087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3.09084万元,增加了73.5%,主要原因:定额补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4.4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面:工资福利支出23.4996万元,占43%;专项业务支出31万元,占57%。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8630.2196万元。

2018年人员经费为23.4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它社会保障缴费;2017年人员经费为11.40876万元,较上年增加12.09084万元,增加了106%,主要原因:2017年人员经费为7-12月,共6个月,2018年为1-12月,共12月。

2018年项目支出为818.72万元,主要包括:智慧城市建设资金(2017年结转) 85万元,工作经费(2017年结转)2.72万元,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单位运行费用20万元,房租及物业费11万元,智慧宝丰项目资金700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为120万元,较上年增加689.72万元,增加了582%,主要原因:增加了房租及物业费11万元,智慧宝丰项目资金700万元。

2018年智慧宝丰政府购买服务资金7788万元,为新增项目。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没有安排“三公”经费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88万元。其中,城市建设预算支出700万元;智慧宝丰政府购买服务资金7788万元

九、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租赁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788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宝丰项目建设。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拟对智慧宝丰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暂时尚未进行。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金合计100.8475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2315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1.5%;固定资产8.6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5%;无形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在建工程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我单位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特此说明

 

 

 

  宝丰县智慧城市管理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新.xls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