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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规格为副科级,内设职能科室12个:办公室、车管所、事故科、秩序科、非机动车管理所、处理违章办公室、一、二、三、四、五、六中队。
本单位属宝丰县公安局下设二级机构,行政编制隶属宝丰县公安局;大队人员共计76人:在职人员65人,离退休人员11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2148.31万元,与2017年1693.1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455.17万元,增加27%。增加原因是县公安局下属二级机构-公安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中心由交警大队管理使用,其中实行差供43人,差额部分工资、省级文明单位奖、加班执勤补助由本单位发放。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3.10万元,上年结转 15.21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72.50万元,占3%,项目支出2075.81万元,占97%。其中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2.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中:专项业务支出1167.7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908.02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14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3.10万元,占99%,上年结转 15.21万元,占1%。
比2017年收入预算1693.14万元增加455.17万元,增加27%,增加原因是县公安局下属二级机构-公安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中心由交警大队管理使用,其中实行差供43人,差额部分工资、省级文明单位奖、加班执勤补助由本单位发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148.31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占0%;商品服务支出72.50万元,占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0%;项目支出2075.81万元,占97% 。
比2017年支出预算1693.14万元增加455.17万元,增加27%,增加原因是县公安局下属二级机构-公安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中心由交警大队管理使用,其中实行差供43人,差额部分工资、省级文明单位奖、加班执勤补助由本单位发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5万元。
比2017年285万元减少250万元,减少87%。主要原因:2017年由财政拨款的部分收支,2018年调整至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133.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项目支出2060.60万元,占97%,其中基本建设支出908.01万元,专项业务支出115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基本支出72.50万元,占3%,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72.5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33.10万元,比2017年1678.64万元增加454.46万元,增加27%。增加原因是县公安局下属二级机构-公安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中心由交警大队管理使用,其中实行差供43人,差额部分工资、省级文明单位奖、加班执勤补助由本单位发放。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72.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2.50万元,主要用于:警用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
比2017年预算支出57.03万元增加15.47万元,增加21%,增加原因是:2018年警用执勤执法车辆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72.5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无增减变动,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在2018年预计没有出国计划,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2.5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5.47万元,增加21%。主要用于本单位执法执勤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执法执勤车辆共计62辆:其中警用车辆24辆、警用摩托38辆。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新购10辆执法执勤车辆的运行维护费,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74.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5万元增加249.50万元,增加43%,增加原因是:1.警用执法执勤车辆增加;2.宝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人员由交警大队管理并使用,其机关运行经费由本单位负担。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家具购置、业务印刷费、驾驶员考场租赁费、学校周边增设警示标牌及减速带。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资产合计4063.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5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固定资产3674.4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1%;无形资产161.5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在建工程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我单位2018年无国有资本预算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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